關于鍋爐在使用時是否需要辦理鍋爐使用證、是否需要每年進行年檢、操作人員是否需要持證上崗?對此問題我們公司做出如下說明:
按照《TSG G0001-2012鍋爐安*技術監察規程》總則:1.3規定摘錄如下:
不適用范圍:
本規程不適用以下設備:
(1) 設計正常水位水容積小于30L的蒸汽鍋爐。
(2) 額定出水壓力小于0.1Mpa或者額定熱功率小于0.1MW的熱水鍋爐。
1.4 .4 D級鍋爐
(1)蒸汽鍋爐P≤0.8Mpa,且正常水位水容積30L≤V≤50L;
(2)汽水兩用鍋爐,P≤0.04Mpa,且蒸發量D≤0.5t/h
13.6 D級鍋爐的使用
(1)汽水兩用鍋爐應當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,其他鍋爐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。
(2)當蒸汽鍋爐的正常水容積30L≤V≤50L,屬于D級鍋爐,也就是同樣不需要按照上述規定辦理使用登記、不需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、也不需要定期檢驗。
此:蒸汽發生器符合國家《TSG G0001-2012鍋爐安*技術監察規程》。按照鍋規規程嚴格生產
根據上述規定得出如下結論:
(1) 設計正常水容積<30L的蒸汽鍋爐不適用《鍋爐安*技術監察規程》,也就是說不需要按照上述規定辦理使用登記、不需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、也不需要定期檢驗。
燃生物質、燃油、電熱、燃氣蒸汽發生器應用領域:
洗滌熨燙行業:烘干機、干洗機、熨平機、水洗機、脫水機、熨斗等設備配套使用。
包裝機械行業:貼標機、套標機配套使用
生物化工行業:發酵罐、反應釜、夾層鍋、攪拌機、乳化機等設備的配套使用
食品機械行業:豆腐機、蒸箱、*菌罐、包裝機、涂料設備、封口機等設備配套使用